为广泛吸收热心参与贫困地区开发的企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和个人加入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扶贫开发协会,加强会员的管理,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,促进贫困地区的开发,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协会的有关规定,制定本细则。
一、协会会员分为企业会员、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。
二、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拥护协会章程。
(二)愿意加入协会并履行其义务。
(三)在业内有一定影响和良好声誉。
(四)热心扶贫公益事业。
三、会员入会的程序是:
(一)提交入会申请书;
(二)填写会员登记表格;
(三)经常务理事会审查并讨论通过;
(四)由常务理事会授权秘书处发给会员证。
四、会员的权利
(一)有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(二)有对协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、监督的权利;
(三)有参加协会举办的各种活动的权利;
(四)有享受协会提供的各项服务的权力;
(五)有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的权力。
五、会员的义务
(一)遵守协会章程,执行协会决议,维护协会的共同利益和信誉;
(二)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,认真完成协会委托办理的工作任务;
(三)自觉遵守执行国家有关法规、法规;
(四)按规定缴纳会费;
(五)及时向协会反映情况和工作建议,提供有关资料和信息。
六、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协会,并交回会员证。
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协会活动的,视为自动退会。
七、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,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,并对外公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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