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务理事会的权益:
常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,每年召开一次,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,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。
(1)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。
(2)在不能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的情况下,选举和罢免会长、常务副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、常务理事。
(3)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。
(4)向大会做工作报告和财务状况报告。
(5)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。
(6)决定设立办事机构、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。
(7)决定副秘书长、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。
(8)领导各机构开展工作。
(9)制定内部管理制度。
(10)决定其他重大事项。
一般会员权益:
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。会员代表大会主要职责:
(1)制定和修改本协会章程。
(2)选举和罢免会长、常务副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、常务理事。
(3)决定名誉会长、顾问人选。
(4)决定本协会的工作方针,主要工作事项。
(5)批准财务收支计划,审查执行情况。
(6)讨论决定协会其它重大问题。
(7)决定终止事宜。 |